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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日期:2024-03-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21日前办理需要在个税APP上提前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无需预约,自行办理。请各单位通知教职工在办理期限内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的教职工无需再次办理。

教职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年度汇算时,建议核实2023年度收入信息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年度汇算申报中应特别注意“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因为不同计税方式会导致税额不同,您在正式提交申报前可比较选择最优计税方式。

在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财务处。

 

 

                财务处

                        2024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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