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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税年度汇算的通知
日期:2022-03-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从3月1日起到6月30日结束。根据税务局错峰办理年度汇算工作安排,建议教职工在2022年3月16日至4月15日期间办理2021年度汇算,请各单位通知教职工及时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的教职工无需再次办理。

教职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年度汇算时,建议核实2021年度收入及纳税情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年度汇算申报中特别注意“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因为不同计税方式会导致税额不同,您在正式提交申报前可比较选择最优计税方式

在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财务处兰晓晖。

财务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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