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方便全校师生办理财务报销业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财务处拟调整业务受理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周一上午8:30-9:00、周五下午为处理内部事务及业务交流学习时间。在此时间段,财务处不受理对外报销等相关业务。
二、连江校区业务受理时间:周一(上午9:00后)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在自强楼317室财务服务中心受理业务。
三、马尾校区业务受理时间:周二、周四全天在专家楼109室受理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4月11日
上一条: 通知 下一条: 关于在马尾校区设立财务及资产事宜办理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