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教财〔2018〕6号)的精神,在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同时,确保我校2019年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和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年末学校财务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报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
因本年度财务涉及年终决算及会计新旧制度衔接,原则上12月20日后暂停报销。请各部门将本年已经发生的还未到财务办理报销的经济业务事项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发票及报销凭证按规定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在年度内及时办理结算。学院下达的一般预算及2017年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含2017年教育厅的中青年课题经费)不可跨年使用。
二、年终办理财务清理业务工作安排
各单位往来款项的核销,请在12月5日之前到财务处将往来清理结果及时反馈并办理相应手续。各类应核销(归还)而未核销(归还)的借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经办人于12月5日前抓紧报销冲账或还款。对已开出但相应资金尚未收回的票据进行清理,并督促款项及时到账。
财务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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