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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日期:2022-05-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五)等文件,学校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修改了出差审批单及填写说明,并对文件解读如下:

1.明确了因私提前推迟或绕道目的是借机旅游不得报销,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的规定。如存在因私提前推迟或绕道须写明原因(借机旅游除外)并事前审批。

2.出差须按日及每日三餐申报用餐情况。对“自行用餐”、“协助安排用餐”、“按规定接待一餐”进行如实申报。

3.出差须按每半日用车情况进行申报。对“自行用车”、“接待单位协助提供车辆”、“本单位或其他省直单位提供车辆”进行如实申报。

4.参加会议或培训须在在说明栏表述:“往返当天是否由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两餐(午餐、晚餐);是否由举办单位免费提供车辆接站或送站”。如由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了,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会议或培训期间不报销市内交通费,食住费凭据报销。

5.现将新出差审批单及填写说明及通知上传,新出差审批单将于20225月17日起启用,请出差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相关文件及材料挂在财务处网站。

财务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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